妍妍妮子作品已完结20.5万字2023-12-04 20:27:00
最新章节:第一百二十八章 都误会他了
精英女法医一朝穿越,举步维艰。什么?我是个花痴,追男人追的成了全天下眼中笑话?什么?我追的还是个王爷,权势滔天手握重兵、一言不合就取人性命的那种?而我现在已经把人得罪死了?为了顺利活下去,她原本只为死人开膛破肚的高超技艺,不得不用来给活人手术治病。谁能想到,就这么治着治着,居然就成了一代神医?喂,我的专业是破案,真的不是行医啊喂!还有这位王爷,本姑娘说好已经不追你了,你为什么反倒对我死缠烂打起来了?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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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臭娘们,吓死老子了!你女扮男装混进军营,不就是为了找男人?既然如此,老子好心满足你有什么不对?” 容尽欢刚刚睁开眼,迎面就是一巴掌劈头盖脸的打来。 容尽欢被打的脑袋一懵,紧接着像是有什么开关被这一巴掌打开了一样,铺天盖地的记忆潮水一般涌来。 这是属于一个叫做大燕朝的地方,一个同样叫做容尽欢的女孩的记忆。 她这是……穿越了?从现代的精英女法医变成一了个古代的小姑娘? 但是穿越就穿越,为什么偏偏碰上了这么个倒霉的身份啊? 这个容尽欢,在大燕朝也是个传奇般的女子,因为她明艳姝丽堪称绝色的容貌和她的……花痴。 因为她痴慕大燕朝最年轻俊美的王爷,镇北王沈暮江。 沈暮江龙章凤姿,更兼身份尊贵,几乎是大燕所有贵女心目中的如意郎君,但是她们都默默地存在心里,不敢表露半分。 唯有这个小小的太医之女容尽欢,仗着自己那张出色的脸,当真敢不顾一切地扑上前去。 表白、掷花、围追堵截,凡是她能想到的所有办法统统都试过,却这换来那位年轻俊美的王爷烦不胜烦的一个字:“滚!” 容尽欢顿时成了整个京城的笑话。 甚至有人还说,沈暮江前来西北镇边就是为了不耐烦再见到这花痴女,没想到容尽欢毫不气馁,哭着喊着逼着自己做太医的父亲容乐山离了太医院,来到西北做了个不入流的小小军医,就为了能让她继续纠缠沈暮江。 但是镇北王来到西北是镇守边疆、抵御北狄的,整日住在军营里,容尽欢一个女子,连军营的大门口都不能靠近,哪里还能像再京城一样见到沈暮江? 她相思多日无果之后,终于破釜沉舟,想出一个惊世骇俗的主意,女扮男装,打扮成小厮模样,用给做军医的父亲送药为借口,胆大包天的混进了军营,摸进了沈暮江的帐篷,想来个生米煮成熟饭! 她一边美滋滋的想着,如果跟我有了肌肤之亲,镇北王就不得不负责了吧?一边脱光了爬上了沈暮江的床。 然后就被巡营归来的沈暮江发现了。 沈暮江又惊又怒,一脚把她踹下了床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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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告林菀穿成年代文男主的极品嫂子,婆婆真恶毒,一家子鸡飞狗跳,老公虽帅却又聋又残,好惨一小媳妇儿!恶婆婆冷笑分家?你做梦!没几天,恶婆婆哭着喊着要分家!后来惨媳妇儿成了神医,残疾老公站起来,又高又帅,会赚钱还疼媳妇。林菀嗑着瓜子,看着婆家鸡飞狗跳的大戏,这小日子,特别滋润。提示1作者真的不会写文案,开头就是女主穿书,把恶婆婆治得嗷嗷叫求分家,一边学医一边恋爱养娃的奋斗故事。还是之前风格,种田日常,恋爱养娃,虐渣渣!2本文系统只是一个女主学医的金手指,作者不是医学专业,只能强行金手指了。3文明看文,友好相处,爱你们,么么啾...
标签HE都市现代豪门爽文江可是个舔狗,货真价实的舔狗,但和其他舔狗不同的是,他同时舔三个人。不管是权势滔天的豪门大佬,还是声名显赫的影帝,或是青梅竹马的发小,只要长得好看,江可都甘愿为之付出,赴汤蹈火在所不辞。最好的朋友这样评价他这人是看似深情,实则薄情,看着是条舔狗,实际上是个海王。追人的时候他嘘寒问暖,买花送饭,其实半点儿真心都没有。江可觉得这样没什么不好,人生在世不就是图个开心嘛。再真挚的爱情终归还是会衰败,那他何必自讨苦吃,还不如只求一夜贪欢。但终有一天,他踢到了铁板,舔到了一个病娇大佬。...